今日西宁6件事时代大道5月通车犯罪
一、青海等级最高、景观最美!西宁时代大道5月通车! 聚 焦点 好消息,西宁时代大道5月通车!这条通向南川文化旅游商贸会展区的崭新中轴线已经成型,全省等级最高、景观最美的大道正阔步向我们走来! 解 图文 时代大道是西宁市的重点建设项目道路北起来凤路,南至奉青路,总长米,红线宽度60米,为双向8车道,总投资8.6亿元,是西宁市区通往南川片区的主动脉。 年9月起,时代大道封闭施工,由西宁市南川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建设。其中,福禄巷至郁金香大街段于去年10月22日通车;郁金香大街至奉青路段于去年年底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具备通车条件,今年3月初该路段复工,多名工人陆续到岗,开展剩余工作。 4月10日,《西海都市报》记者在时代大道郁金香大街路口看到,郁金香大街至奉青路段已撤去围挡,但还不能通行。时代大道项目负责人张文杰介绍,工人们正在装修装饰19条地下人行通道;在道路中央13米宽的景观带内种植绿化苗木,在道路两侧各18米宽的景观绿廊内栽植骨架树种。全线苗木品种多达70余种,主要有造型油松、国槐、白桦等,还有云杉等树种,后续还会种上各种花卉,五一前将全部种植完成。4月11日起,工人们开始铺设道路面层沥青,安装道路标志标牌,施划标线,确保5月开放通车。 站在郁金香大街路口朝北望,能一眼看见南山上的白色凤凰台,时代大道来凤路至郁金香大街段也在开展绿化工作,种植新的苗木;朝南能远远望见若隐若现的拉脊山;四周高楼林立,车来车往。 乘坐汽车从郁金香大街驶向奉青路,一路上能看到穿着绿色背心的工人们在忙碌,吊车将大型苗木运送至景观带,他们负责栽种,大部分苗木已就位,洒水车来回浇水。正在修建的青海国际会展中心位于道路东侧,有一条匝道直通会展中心。紧邻会展中心的是即将投入建设的南川湿地公园,继续前行就到奉青路了,过了奉青桥就到了城南。 “这是一条高标准、高质量打造的城市大道,体现了西宁市城市建设的新水平。”张文杰说,除精心打造的绿化景观外,时代大道在修建中还采用了不少新型工业化产品,融入了海绵化先进理念,就连路缘石、人行道铺装板也更加高级,安装了盏豪华路灯,是专门为时代大道设计的,名为盛世丁香。 随着时代大道的建成,道路两侧的主次干道、桥梁等工程也在加紧推进,力争年底与时代大道相互贯通,形成畅通的南川路网骨架,方便南川片区内居民出行,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有力推动该片区的综合发展,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开创新局面,再添新动能。 二、犯罪嫌疑人辛有珍在乐都落网 聚 焦点 4月12日凌晨5时许,犯罪嫌疑人辛有珍在监视居住地脱逃。经公安机关工作,当日15时许在乐都区碾伯镇某小区建筑工地一装载机机箱内将其抓获。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解 图文 4月12日凌晨5时许辛有珍在监视居住地逃脱。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身高CM左右,平头,皮肤较黑,逃跑时身穿灰色运动衣,戴脚镣,穿拖鞋。广大群众如发现此人请及时与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联系,警方将对提供线索抓获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直接抓获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联系人 白警官: 杨警官: 或 三、大西宁!什么样?怎么建? 聚 焦点 高原美丽城市示范市,将美在哪里?打造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西宁”,我们怎么做?市民们憧憬着,期待了解更多内容,初步领略其芳容,感受其美好。 解 图文 前不久,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政府下发了《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西宁市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绘出建设“路线图”。建设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西宁”,西宁将要怎么做?“大西宁”的建设会给西宁人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对此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探索走出一条高原美丽城市试点之路“去年11月18日,省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部省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要率先启动建设全省共享的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西宁’。我市积极投身‘五个示范省’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了《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说。 《方案》明确,我市以高原美丽城市试点为牵引,坚持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三美同步”,构建起试点工作框架,促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投资投入更加精准、城市更具热度活力、人居环境更加宜居、运行管理更加高效、社会更加和谐包容,有力推动城市转型升级,率先探索走出一条具有西宁实践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禀赋优势的高原美丽城市试点之路,为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提供有力支撑。我市将着力体现西宁的使命担当,形成具有示范价值的美丽城市建设经验,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 倾心绘蓝图展现“大西宁”风姿 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西宁”,什么样? 《方案》明确,通过创建美丽城市示范市,要让美丽城市理念深入人心,城市形态和谐大美,环境更加宜人宜居宜业,美丽城市价值充分彰显,城市活力魅力显著增强,让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和自豪感全面提升。 从绿色发展、美丽经济,到美好生活,西宁将在青藏高原打造一个具有公园城市形态、美丽城市风范、幸福西宁品质的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西宁”,成为映射“美丽中国”样貌的鲜活样板。 据介绍,对应《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安排,西宁高原美丽城市试点工作总体分为起步、推进、巩固三个阶段。今年我市将全力做好创建高原美丽城市示范市的谋篇布局工作,到今年年底基本建立推进试点工作的体制机制、行动框架,有力支撑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基本建成。计划到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建成具有公园城市形态、美丽城市风范、幸福西宁品质的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西宁”,成为“美丽中国”的靓丽名片。 实现八美建设百姓的幸福城 要建立美丽城市试点工作支撑体系、实践体系、行动体系、制度体系和推进体系!将致力实现生态环境明秀美、高原城市特色美、城乡空间品质美、文化品味精致美、人居生活和乐美、功能产业活力美、城乡治理高效美、民族团结和谐美! 我市将努力在建设全市人民共享的“幸福西宁”方面取得新进展。高标准推进“15分钟幸福生活圈”“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谋划实施幸福食堂、幸福书吧、幸福驿站等“城市幸福细胞”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美丽幸福社区建设路径。持续巩固“十大拥堵缓解城市”治理综合成效,加快推进城市群、都市圈、“大西宁”交通一体化建设,加快实施“幸福西宁绿色交通”升级版,着力打造具有西宁特色的城市慢行系统,推进“公交都市”向更高层次发展,为全省人民营造更方便、更快捷、更舒适的出行环境等。 十大行动打造高原美丽城市 城市由人创造、因人发展,是人追求美好生活的目的地。人有人格,城有“城品”,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美好生活镌刻在城市品质中。我市将立足西宁的资源环境禀赋,以“十大行动”为牵引,着力在重点领域形成示范带动,彰显西宁个性之美。 通过实施精致空间、高原水城、城市品牌、公园城市、服务共享、活力细胞、功能提升、文化创新、城市治理、“共同缔造”十大行动,努力实现生态环境、城市特色、功能产业、文化品味等方面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着力打造以生态山水城市为主体、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为基础的高原美丽城市,持续浸润城市的人文气韵、镌刻城市的精神高度、擦亮城市的幸福底色。 我市将着力在生态环境、空间品质上,体现城市“共性美”和“个性美”。合理规划布局城镇空间,加快建设花儿、果蔬、森林康养等特色小镇,分层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一批具有历史记忆、地域风情、民族特点的特色小镇和美丽城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百乡千村”试点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特色产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保护传统村落,守住乡村、记住乡愁、留住乡情。 再扬风帆,起航向前!西宁,将在青海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中领航前行,全力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精彩注脚,焕发出前所未有的夺目光彩。 四、多条道路客运班线恢复运营 聚 焦点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已全面恢复至疫情发生前水平,全省多条包括省际、市(州)际和县际在内的客运班线恢复正常运营。 解 细节据悉,疫情发生后,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通过道路客运传播,省交通运输部门发出紧急通知,全面暂停省际道路客运和旅游包车客运,并指导辖区客运企业、客运站为乘客做好免费退票和宣传解释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辖区疫情防控实际,全面加强市际班线客运和省内包车客运管控。 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后,全省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快道路客运恢复运营。2月20日起逐步恢复省内班车运行,3月10日起,全面恢复客运班线终点位于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的省际道路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服务,并有序恢复终点位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的省际道路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服务。省内道路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不再控制车辆客座率,各地结合实际恢复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服务至正常水平。截至目前,全省24条省际客运班线、条市(州)际客运班线和55条县际客运班线正常运营,所有县(区、市)的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正常运营,日客运量连续7日达到13万人次以上,与年日平均客运量基本持平,道路客运完全恢复至疫情发生前水平。 五、公示 青海这些县(区)拟评为先进 聚 焦点青海省学前教育发展先进县认定结果公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青海省开展学前教育发展先进县(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年我厅启动了学前教育发展先进县创建活动,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地申报学前教育发展先进县的8个县(市、区)开展了评估认定工作。经评估专家组评估,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同意和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认定西宁市城中区等6个县(区)为全省学前教育发展先进县(详见附件)。解 图文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10日—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基础教育处反映,来信来电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省教育厅机关纪委:—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青海省学前教育发展先进县公示名单六、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4起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聚 焦点4月13日,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四起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四起典型案例,主要聚焦疫情期间涉及妨害传染病防治、赌博、妨害公务、诈骗等犯罪行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本批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服从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增强信息甄别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我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解 细节典型案例1.苟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 被告人苟某年1月16日乘坐火车从武汉返回西宁,1月17日19时到达西宁,乘同村村民私家车返回湟中县李家山镇家中,1月18日傍晚至西宁市城东区探望其弟并留宿,1月19日到李家山镇所住村卫生室以自己感冒为由就诊,村医询问其返宁时间时,苟某谎称已返宁40余天。期间,苟某不主动居家隔离,随意走亲访友。1月23日,所住村村委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对武汉返宁人员进行排查登记,苟某未按要求登记,1月25日晚,镇、村医护人员及村干部前往苟某家中开展疫情排查,苟某仍谎称自己回家已40余天,返回车票已撕毁。苟某自己感觉身体不适,1月27日在其妹等亲属陪医院就诊,诊断为新型肺炎疑似病例,1月30日,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造成村民在内的共余人整体隔离,密切接触人员中3人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住院治疗。 湟中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苟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对新冠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后,明知应当报告武汉居住史,却故意隐瞒,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未自行隔离,引起病毒传播危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鉴于苟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轻处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苟某有期徒刑一年。苟某从武汉返回西宁后,明知应当报告武汉居住史,却故意隐瞒,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未自行隔离,擅自在社会上活动,广泛接触大量亲友和不特定人群,造成村民在内的共余人整体隔离,密切接触人员中3人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住院治疗。苟某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国首例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人员,经依法审理,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苟某定罪量刑。疫情防控工作关系着公共安全,与社会大众利益休戚相关。在防疫期间,每个公民都应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法院审理案件也要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严格遵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既不拔高也不降低刑事案件证据标准,维护司法公正。 2.马某1、马某2犯赌博罪一案 被告人马某1、马某2系夫妻关系,疫情防控期间,马某1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的方式召集李某某、谢某、曹某某、杨某、郭某某等人前往二被告人租住的出租屋内以打麻将“跑会”的方式、扑克牌“挖坑”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告人马某1负责参与赌博并以打麻将每人收取元、打扑克牌每场收取元的方式抽头渔利。期间,被告人马某2负责为参赌人员做饭并与马某1一同给参赌人员提供香烟及茶水。二被告人先后从中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11元。侦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上述出租屋内查获参赌人员3名,同时查扣各参赌人员赌资共计人民币30元。 城东区法院认为,二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二被告人虽有为参赌人员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的行为,但其组织的赌博规模较小、参赌人员范围较小,持续时间不长且赌博工具、方式单一,同时,每次赌博的时间均需由被告人马某1重新召集约定,二被告人的行为更符合聚众赌博的组织性行为特征,缺乏开设赌场需具有的规模性、组织性、稳定性的经营性行为特征。同时,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二被告人明知政府已发布通告,仍无视疫情防控规定,组织人员聚众赌博、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应从严惩处。被告人马某1曾因犯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马某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依法从轻处罚。二被告人案发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对二被告人均可依法从轻处罚。以赌博罪判处马某1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赌博罪判处马某2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赌博是社会一大毒瘤,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疫情防控期间对普通群众而言关键就是减少与人接触,切断病毒传播渠道。疫情期间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疫情防控各项决定、命令。但本案中二被告人以身试法,无视疫情防控规定组织他人聚众赌博,不仅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触犯我国刑法,依法应予严惩。 3.党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一案 年2月7日16时许,被告人党某某因对化隆回族自治县二塘乡工哇滩一村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卡点工作人员不满,酒后到该防疫卡点找工作人员理论,并辱骂、威胁卡点工作人员,后卡点负责人向二塘乡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处警过程中,党某某拒不配合,对民警进行辱骂、撕扯和殴打,后民警将党某某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党某某依然对派出所民警进行辱骂,并殴打派出所所长致其面部软组织挫伤、唇颊粘膜损伤,两枚牙齿松动,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化隆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党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党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党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疫情管控期间,党某某酒后威胁、辱骂防疫卡点工作人员,并辱骂、殴打处警的派出所民警,并致一名民警轻微伤,其行为扰乱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秩序,构成妨害公务罪。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没有任何人能够置身事外,每个公民都应严格服从政府防疫管控措施,学习防疫知识,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对社会整体安全负责。任何任性妄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4.张某某犯诈骗罪一案 年2月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发现疫情期间口罩畅销,起意实施诈骗。其利用前期已下载的仙桃市华夏服饰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发布销售口罩的图片资料,编造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在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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